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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政治

比利时的政府与政治

比利时的政府结构、领导人、首都、军事和国家象征。

政府结构

宪法基础、权力分支、政党和领导层。

政府类型
君主立宪制下的联邦议会民主制
行政区划
10个省(法语:provinces,单数 - province;荷兰语:provincies,单数 - provincie)和3个地区*(法语:regions;荷兰语:gewesten);安特卫普、瓦隆布拉班特、布鲁塞尔*(布鲁塞尔)、弗兰德斯*、埃诺、列日、林堡、卢森堡、那慕尔、东弗兰德斯、弗兰德斯-布拉班特、瓦隆*、西弗兰德斯
法律制度
民法制,受英国君主立宪制理论影响;对立法行为进行司法审查;接受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权,但有保留
选举权
18岁及以上;普遍选举权和强制投票
公民身份
出生公民资格:否 仅限血统公民资格:至少一方父母必须是比利时公民 承认双重国籍:是 入籍居住要求:5年
行政部门
国家元首:阿尔贝二世国王(自1993年8月9日起);法定继承人菲利普王子,国王之子 政府首脑:总理盖伊·维霍夫施塔特(自1999年7月13日起) 内阁:由国王正式任命的部长委员会 说明:政府联盟 - VLD、MR、PS、SP.A-Spirit 选举:无;君主制为世袭制;立法选举后,多数党领导人或多数党联盟领导人通常由国王任命为总理,随后由议会批准
立法机构
两院制议会,包括荷兰语称参议院(Senaat)、法语称参议院(Senat)(71个席位;40名成员由普遍投票直接选举产生,31名由间接选举产生;成员任期四年)和荷兰语称众议院(Kamer van Volksvertegenwoordigers)、法语称代表院(Chambre des Representants)(150个席位;成员由普遍投票按比例代表制直接选举产生,任期四年) 选举:参议院和众议院 - 最后一次举行于2003年5月18日(下一次不迟于2007年5月举行) 选举结果:参议院 - 各政党得票率 - SP.A-Spirit 15.5%、VLD 15.4%、CD & V 12.7%、PS 12.8%、MR 12.1%、VB 9.4%、CDH 5.6%;各政党席位 - SP.A-Spirit 7席、VLD 7席、CD & V 6席、PS 6席、MR 5席、VB 5席、CDH 2席、其他2席(注 - 还有31名由间接选举产生的参议员);众议院 - 各政党得票率 - VLD 15.4%、SP.A-Spirit 14.9%、CD & V 13.3%、PS 13.0%、VB 11.6%、MR 11.4%、CDH 5.5%、Ecolo 3.1%;各政党席位 - VLD 25席、SP.A-Spirit 23席、CD & V 21席、PS 25席、VB 18席、MR 24席、CDH 8席、Ecolo 4席、其他2席 说明:由于1993年宪法修订进一步促进了向联邦制国家的权力下放,现在有三个级别的政府(联邦、地区和语言社区),各自承担复杂的职责分工;这一现实导致存在六个政府,每个政府都有自己的立法议会
司法部门
最高法院(荷兰语为Hof van Cassatie)或(法语为Cour de Cassation)(法官由政府终身任命;候选人必须由高级司法委员会提交)
政治党派
弗兰德斯政党:基督民主党兼弗兰德斯人党或 CD & V [乔·范德尔岑];弗兰德斯自由民主党或 VLD [巴特·索默斯];绿色党!(原名 AGALEV,弗兰德斯绿党) [维拉·杜瓦];新弗兰德斯联盟或 NVA [巴特·德韦弗];社会党.替代方案或 SP.A [约翰·范德兰特];精神党 [格尔特·兰贝尔特](与 SP.A 相关联的新党);弗兰德斯利益党或 VB [弗兰克·范赫克] 法语政党:生态党(法语绿党) [让-米歇尔·哈沃]、[埃芙琳·于特布鲁克]、[克劳德·布鲁尔];人道民主中心或 CDH [乔埃尔·米尔奎特];国民阵线或 FN [丹尼尔·费雷];改革运动或 MR [迪迪埃·雷恩德尔斯];社会党或 PS [埃里奥·迪鲁波];其他少数政党
国家元首
国王阿尔贝二世
政府首脑
首相伊夫·莱特姆
柜子
部长会议由君主正式任命
选举
君主制是世袭的且具有宪法性质;在立法选举后,多数党的领导人或多数党联盟的领导人通常由君主任命为首相,然后获得议会批准
宪法
1831年2月7日颁布,最后修订于1993年7月14日;议会批准了建立联邦制国家的一揽子宪法修正案
独立
1830年10月4日临时政府宣布脱离荷兰独立;1831年7月21日利奥波德一世国王登基
国家假日
7月21日(1831年)利奥波德一世国王登基纪念日
国际组织参与
ACCT、非开发银行、亚开行、澳大利亚集团、比荷卢、国际清算银行、欧洲委员会、欧洲核研究组织、欧洲-大西洋伙伴关系委员会、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欧元区、欧洲航天局、欧盟、粮农组织、G-9、G-10、美洲开发银行、国际原子能机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国际刑事法院、国际刑事法院、国际自由工会联合会、国际红十字委员会、国际发展协会、国际能源机构、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国际金融公司、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联合会、国际水文组织、国际劳工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海事组织、国际刑警组织、国际奥委会、国际移民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信联盟、刚果民主共和国监察团、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核能署、核供应集团、美洲国家组织(观察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巴黎俱乐部、常设仲裁法院、联合国、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难民署、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驻科索沃特派团、联合国军事观察员停战监督组织、联合国近东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和工程处、联合国停战监督组织、万国邮联、西非开发银行(非区域)、世界工会联合会、世界海关组织、西欧联盟、世界卫生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气象组织、世界贸易组织、佐默空间
驻美外交代表机构
常任代表:大使弗朗西斯库斯·范代尔 外交使节处:华盛顿特区西北加菲尔德街3330号,邮编20008 电话:[1] (202) 333-6900 传真:[1] (202) 333-3079 总领事馆:亚特兰大、洛杉矶、纽约
美国外交代表
常任代表:大使汤姆·C·科罗洛戈斯 大使馆:摄政大道27号,B-1000布鲁塞尔 邮寄地址:PSC 82,Box 002,APO AE 09710 电话:[32] (2) 508-2111 传真:[32] (2) 511-2725

首都

政府所在地和政治历史

首都
布鲁塞尔
位置
北纬50度50分,东经4度20分
时差
UTC+1(标准时间比华盛顿特区早6小时)
历史
可能源自古荷兰语中的 bruoc/broek,意为"沼泽",以及 sella/zele/sel,意为"家园",合指"沼泽中的家园"

大使馆和外交代表机构

大使馆位置和联系方式

美国驻比利时布鲁塞尔大使馆 27 Boulevard du Régent(领事部门位于 25 Boulevard du Régent) B-1000 布鲁塞尔 电话:011-32-2-811-4000(全天24小时服务) 领事部门传真:011-32-2-811-4546 通用电子邮箱:USCitizenBrussels@state.gov

军事

分支机构、服务义务、支出和人力。

军事分支
比利时武装部队:陆地行动司令部、海上行动司令部、空中行动司令部
服务年限和义务
男女自愿服役年龄均为18岁;征兵制度于1994年废除

国家象征

国旗、国歌及其他国家认同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