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政治
爱尔兰的政府与政治
爱尔兰的政府结构、领导人、首都、军事和国家象征。
政府结构
宪法基础、权力分支、政党和领导层。
- 政府类型
- republic
- 行政区划
- 26个郡;卡洛、卡瓦、克莱尔、科克、多尼戈尔、都柏林、戈尔韦、凯里、基尔代尔、基尔肯尼、莱伊什、李特里姆、利默里克、朗福德、卢斯、梅奥、米思、莫纳亨、奥法利、罗斯康芒、斯莱戈、蒂珀雷里、沃特福德、韦斯特米思、韦克斯福德、威克洛
- 法律制度
- 以英普通法为基础,由本土概念大幅修改;最高法院对立法行为进行司法审查;未接受国际法院强制管辖权
- 选举权
- 18岁及以上;普遍选举权
- 公民身份
- 出生公民身份:否,除非在爱尔兰出生的孩子的父母一方在该孩子出生前四年中至少有三年合法居住在爱尔兰 仅凭血统获得公民身份:是 承认双重国籍:是 入籍居住要求:过去八年中居住四年
- 行政部门
- 国家首脑:总统玛丽·麦卡利斯(自1997年11月11日起任职) 政府首脑:总理伯蒂·艾亨(自1997年6月26日起任职) 内阁:由总统任命,先由总理提名,经众议院批准 选举:总统由普选产生,任期七年;上次选举于1997年10月31日举行(下次定于2011年10月举行);备注 - 玛丽·麦卡利斯在2004年总统选举中无其他候选人符合条件时被任命为第二任期;总理由众议院提名,由总总任免 选举结果:玛丽·麦卡利斯当选总统;得票率 - 玛丽·麦卡利斯44.8%,玛丽·班诺蒂29.6% 备注:政府联盟 - 共和党和进步民主党
- 立法机构
- 两院制议会或国民议会由参议院或爱尔兰参议院(60个席位 - 49个由大学和五个职业小组推荐的候选人选举产生,11个由总理提名;成员任期五年)和众议院或爱尔兰众议院(166个席位;成员通过比例代表制普选产生,任期五年)组成 选举:参议院 - 上次于2002年7月16和17日举行(下次定于2007年7月前举行);众议院 - 上次于2002年5月17日举行(下次定于2007年5月前举行) 选举结果:参议院 - 各党得票率 - 无数据;各党席位 - 共和党30席,统一爱尔兰党15席,劳动党5席,进步民主党4席,独立人士及其他6席;众议院 - 各党得票率 - 共和党41.5%,统一爱尔兰党22.5%,劳动党10.8%,新芬党6.5%,进步民主党4.0%,绿党3.8%,其他10.9%;各党席位 - 共和党81席,统一爱尔兰党31席,劳动党21席,新芬党5席,进步民主党8席,绿党6席,其他14席
- 司法部门
- 最高法院(法官由总统根据总理和内阁的建议任命)
- 政治党派
- 共和党[伯蒂·艾亨];统一爱尔兰党[恩达·肯尼];绿党[特雷弗·萨金特];劳动党[帕特·拉比特];进步民主党[玛丽·哈尼];新芬党[格里·亚当斯];社会主义党[乔·希金斯];工人党[肖恩·加兰德]
- 国家元首
- 总统玛丽·麦卡利斯
- 政府首脑
- 总理布莱恩·考恩
- 柜子
- 内阁由总统任命,由总理提名,得众议院批准
- 选举
- 总统由普选产生,任期七年(可连任一届);上次选举于1997年10月31日举行(下次定于2011年10月举行);注:在2004年总统选举中无其他候选人符合资格时,玛丽·麦卡利斯被任命为第二个任期;总理(陶伊塞克)由众议院提名,由总统任命
- 选举结果
- 玛丽·麦卡利斯当选总统;得票率——玛丽·麦卡利斯44.8%,玛丽·班诺蒂29.6%
- 宪法
- 1937年12月29日;1937年7月1日经全民公决通过
- 独立
- 1921年12月6日(通过条约从英国独立)
- 国家假日
- 圣帕特里克节,3月17日
- 国际组织参与
- 澳大利亚集团、国际清算银行、欧洲委员会、欧洲-大西洋伙伴关系理事会、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欧元区、欧洲空间局、欧盟、粮农组织、国际原子能机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民航组织、国际刑事法院、国际刑事法院、国际工会联合会、国际红十字红新月运动委员会、国际开发协会、国际能源机构、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国际金融公司、国际救济委员会联合会、国际劳工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海事组织、国际刑警组织、国际奥委会、国际移民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信联盟、撒哈拉西部地区联合国维和特派团、刚果民主共和国联合国组织特派团、不结盟运动(客人)、核能署、核供应集团、美洲国家组织(观察员)、经合组织、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巴黎俱乐部、国际海洋法法庭、和平伙伴关系计划、联合国、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塞浦路斯维和特派团、联合国难民署、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黎巴嫩临时部队、联合国利比里亚特派团、联合国东巴蒂姆支助团、联合国停战监督组织、万国邮政联盟、世界海关组织、西欧联盟(观察员)、世界卫生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气象组织、世界贸易组织、拉美和加勒比共同体
- 驻美外交代表机构
- 驻地首席代表:大使诺埃尔·法赫 大使馆:华盛顿特区马萨诸塞州大道西北2234号 电话:[1] (202) 462-3939 传真:[1] (202) 232-5993 总领事馆:波士顿、芝加哥、纽约、旧金山
- 美国外交代表
- 驻地首席代表:大使詹姆斯·C·肯尼 大使馆:都柏林4区巴尔斯桥埃尔金路42号 邮寄地址:使用大使馆街道地址 电话:[353] (1) 668-8777 传真:[353] (1) 668-9946
首都
政府所在地和政治历史
- 首都
- 都柏林
- 位置
- 北纬53°19′,西经6°14′
- 时差
- UTC 0(标准时间期间比华盛顿特区早5小时)
- 历史
- 源自爱尔兰语词汇dubh和lind,分别意为"黑色、深暗"和"水池",指的是波德尔河汇入利菲河处的那片幽暗潮汐水潭;如今该地已成为都柏林城堡背后城堡花园的所在地
大使馆和外交代表机构
大使馆位置和联系方式
美国驻都柏林大使馆 爱尔金路42号 鲍尔斯布里奇 都柏林4 电话:353-1-668-8777 紧急非办公时间电话:353-1-630-6200 传真:353-1-668-8056
军事
分支机构、服务义务、支出和人力。
- 军事分支
- 爱尔兰国防军(Oglaigh na h-Eireannn),常备国防力量:陆军、海军部队、空军队
- 服务年限和义务
- 男女自愿入伍永久国防军(PDF)的年龄要求为18至25岁(海军部队为18至27岁);军官候补生申请者年龄要求为18至28岁;预备国防军(RDF)的年龄要求为18至35岁;最长服役义务为12年(PDF军官)、5年(PDF士兵)、3年RDF(海军预备役为4年);须具备欧盟公民身份、难民身份或在爱尔兰居住满5年
国家象征
国旗、国歌及其他国家认同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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