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政治
新加坡的政府与政治
新加坡的政府结构、领导人、首都、军事和国家象征。
政府结构
宪法基础、权力分支、政党和领导层。
- 政府类型
- parliamentary republic
- 行政区划
- none
- 法律制度
- 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尚未接受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权
- 选举权
- 21岁;普选且强制投票
- 公民身份
- 出生公民资格:无 仅限血统公民资格:至少一方父母须为新加坡公民 承认双重国籍:否 入籍居留要求:10年
- 行政部门
- 国家元首:总统Sellapan Rama (S. R.) NATHAN(1999年9月1日就任) 政府首脑:总理LEE Hsien Loong(2004年8月12日就任);内阁资政GOH Chok Tong(2004年8月12日就任);内阁资政LEE Kuan Yew(2004年8月12日就任);副总理Shunmugan JAYAKUMAR(2004年8月12日就任)和WONG Kan Seng(2005年9月1日就任) 内阁:内阁由总统任命,对议会负责 选举:总统由民选产生,任期六年;上一次于2005年8月17日委任——见备注(下一次选举将于2011年8月前举行);立法选举后,多数党领袖或多数党联盟领袖通常由总统任命为总理;副总理由总统任命 选举结果:Sellapan Rama (S. R.) NATHAN于2005年8月被委任为总统,此前总统选举委员会取消了其他三名候选人的资格;原定选举未能举行
- 立法机构
- 一院制国会(84个席位;议员由普选产生,任期五年);注——此外,另设最多九名委任议员;在选举中得票最接近当选的落选反对党候选人可被委任为"非选区"议员 选举:上次选举于2001年11月3日举行(下次选举不迟于2007年6月25日举行),任期因此延长数月 选举结果:各党得票比例——人民行动党75.3%(在竞争选区中),其他党派24.7%;各党所获席位——人民行动党82席,工人党1席,新加坡人民党1席
- 司法部门
- 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由总统根据总理的建议任命,其他法官由总统根据首席大法官的建议任命);上诉法院
- 政治党派
- 执政党:人民行动党(PAP)[LEE Hsien Loong];反对党:民主进步党(DPP)[LING How Dong];国家团结党(NSP)[YIP Yew Weng](新加坡民主联盟成员);新加坡民主联盟(SDA)[CHIAM See Tong](包括新加坡人民党、新加坡马来民族组织、国家团结党、新加坡公正党);新加坡民主党(SDP)[CHEE Soon Juan];新加坡公正党(SJP)[Desmond LIM](新加坡民主联盟成员);新加坡马来民族组织(PKMS)[Malik ISMAIL](新加坡民主联盟成员);新加坡人民党(SPP)[CHIAM See Tong](新加坡民主联盟成员);工人党(WP)[Sylvia Lim Swee LIAN]
- 国家元首
- S R 内丹
- 政府首脑
- LEE Hsien Loong
- 柜子
- 由总统任命,向议会负责
- 选举
- 总统由普选产生,任期六年;2005年8月17日任职(下次选举定于2011年8月前举行);在立法选举后,多数党领导人或多数党联盟领导人通常由总统任命为总理;副总理由总统任命
- 选举结果
- 塞拉潘·拉马(S R)内丹在2005年8月被任命为总统,当时总统选举委员会已取消了其他三位候选人的资格;定期选举未举行
- 宪法
- 1959年6月3日,1965年修订(基于独立前的新加坡邦宪法)
- 独立
- 9 August 1965 (from Malaysian Federation)
- 国家假日
- 独立日,8月9日(1965年)
- 国际组织参与
- 亚太经合组织、东盟地区论坛、亚洲开发银行、东盟、国际清算银行、英联邦、科伦坡计划、七十七国集团、国际原子能机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国际商会、国际自由工会联合会、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委员会、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国际水文组织、国际劳工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海事组织、国际刑警组织、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信联盟、不结盟运动、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常设仲裁法院、联合国、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联合国东帝汶支助团、万国邮政联盟、世界劳工联合会、世界海关组织、世界卫生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气象组织、世界贸易组织
- 驻美外交代表机构
- chief of mission: Ambassador CHAN Heng Chee chancery: 3501 International Place NW, Washington, DC 20008 telephone: [1] (202) 537-3100 FAX: [1] (202) 537-0876 consulate(s) general: San Francisco consulate(s): New York
- 美国外交代表
- 使馆馆长:大使 Patricia L. HERBOLD 大使馆地址:新加坡纳皮尔路27号,邮编258508 通信地址:FPO AP 96507-0001 电话:[65] 6476-9100 传真:[65] 6476-9340
首都
政府所在地和政治历史
- 首都
- 新加坡
- 位置
- 1 17 N, 103 51 E
- 时差
- UTC+8(标准时间期间比华盛顿特区早13小时)
- 历史
- 名称源自梵语词汇simha(狮子)和pura(城市),由此得名"狮城"这一别称
大使馆和外交代表机构
大使馆位置和联系方式
美国大使馆 纳皮尔路27号,新加坡258508 电话:[65] 6476-9100 传真:[65] 6476-9340 紧急非办公时间电话:[65] 6476-9100 电子邮件:SingaporeACS@state.gov
军事
分支机构、服务义务、支出和人力。
- 军事分支
- 新加坡武装部队:陆军、海军、空军(含防空部队)
- 服务年限和义务
- 男性服义务兵役年龄为18至21岁;自愿入伍年龄为16岁半;义务兵服役期为2年,预备役义务延续至40岁(士兵)或50岁(军官)
国家象征
国旗、国歌及其他国家认同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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