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政府机构或国营企业,负责各种工业、商业或社会服务。宪法规定这些机构应具有一定程度的自治权或权力分散,其范围由经总议会全体议员绝对多数批准的法律确定。这些机构由5至7名董事会成员或总干事管理。成员由参议院选举或由总统任命并经参议院同意。自治权或权力分散的程度各不相同。例如,宪法规定邮政、海关、港务管理和公共卫生服务不应完全分散,而只应获得与行政部门控制相符的自治权。
术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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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政府机构或国营企业,负责各种工业、商业或社会服务。宪法规定这些机构应具有一定程度的自治权或权力分散,其范围由经总议会全体议员绝对多数批准的法律确定。这些机构由5至7名董事会成员或总干事管理。成员由参议院选举或由总统任命并经参议院同意。自治权或权力分散的程度各不相同。例如,宪法规定邮政、海关、港务管理和公共卫生服务不应完全分散,而只应获得与行政部门控制相符的自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