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联盟
1951年至今 — 一个由27个欧洲成员国组成的政治和经济联盟,建立在六个创始条约基础之上。
欧洲联盟是一个由27个欧洲成员国组成的政治和经济联盟,这些成员国共同构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单一市场之一和主权国家一体化程度最深的集团之一。欧盟由1992年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以现代形式建立,其基础是可以追溯到1951年的一系列早期共同体,将超国家机构与跨经济政策、贸易、司法、外交事务、环境以及数字和农业市场监管领域的政府间协调相结合。
概述
欧洲联盟是一个独特的国际组织,融合了联邦制国家、邦联联盟和传统政府间机构的特征。其27个成员国已将贸易、竞争、农业、海关以及使用欧元国家的货币政策等领域的大量法律和政策权力授予欧盟机构。在其他领域,包括税收、社会政策、国防和外交事务,合作仍然更接近传统的政府间外交,通常需要成员国政府达成一致。
欧盟的机构渊源可追溯至1951年的欧洲煤钢共同体、1957年《罗马条约》建立的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以及1993年11月1日生效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所创建的完整的欧洲联盟。一系列后续条约,最近的是2009年的《里斯本条约》,完善了欧盟与其成员国之间的权限平衡,扩大了直接选举产生的欧洲议会的权力,并引入了欧洲理事会常任主席和外交事务高级代表。
今天的欧盟总人口约为4.49亿,国内生产总值总和使其跻身世界三大经济集团之列,与美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列。20个成员国采用欧元作为共同货币,29个欧洲国家参与申根免边境检查旅行区,单一市场保证货物、服务、资本和人员在内部边界间的自由流动。欧盟通过七个主要机构以及一个由机构、咨询机构和共同决策程序组成的密集网络进行治理。
欧洲联盟的总部设在布鲁塞尔,在斯特拉斯堡、卢森堡和法兰克福设有额外驻地。它在联合国拥有观察员地位,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正式成员,并通过自身代表与成员国一起参与七国集团和二十国集团。其综合经济实力、单一监管市场以及超国家与政府间治理的独特融合,使欧盟成为当代国际事务中最具特色和影响力的政治实体之一。
关键事实
- 正式成立
-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于1993年11月1日生效
- 机构起源
- 欧洲煤钢共同体,《巴黎条约》,签署于1951年4月18日
- 成员国
- 27个(自2020年1月31日英国退出以来)
- 欧元区成员国
- 20个成员国(克罗地亚最近于2023年1月1日加入)
- 申根区
- 29个欧洲国家参与免边境检查旅行区
- 人口
- 约4.49亿居民
- GDP总和
- 约17万亿欧元(名义,位居世界前三大经济体之列)
- 现任委员会主席
- Ursula von der Leyen(第二任期始于2024年12月)
- 欧洲理事会主席
- António Costa(自2024年12月1日起,接替Charles Michel)
- 多年期预算
- 2021–2027多年期财政框架:约1.2万亿欧元加上"下一代欧盟"复苏工具
- 官方语言
- 24种具有同等法律地位的官方语言
- 总部
- 布鲁塞尔(主要),议会驻地在斯特拉斯堡,法院在卢森堡,中央银行在法兰克福
起源
欧洲一体化的起源在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破坏,以及对能够使欧洲大陆不再发生战争的政治和经济安排的探索。1950年5月9日,法国外交部长Robert Schuman提出了一项主要由Jean Monnet起草的提案,将法国和德国的煤炭和钢铁生产置于一个向其他欧洲国家开放的单一超国家权力机构之下。《舒曼宣言》认为,通过将战争原材料置于共同管理之下,法国与德国之间的历史敌对关系可以被共同的经济利益和持久和平所取代。5月9日现在每年被定为欧洲日。
1951年4月18日,法国、西德、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签署的《巴黎条约》建立了欧洲煤钢共同体,使舒曼计划得以实现。欧洲煤钢共同体创建了一个超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一个共同大会、一个部长理事会和一个法院,共同形成了指导后来欧洲一体化的机构模板。尽管其范围狭窄,但欧洲煤钢共同体代表了现代历史上主权欧洲国家首次自愿将重要监管权力移交给联合机构。
1957年3月25日由同样六个创始国签署的《罗马条约》大幅扩展了一体化。它们建立了欧洲经济共同体,旨在在六国之间建立关税同盟和共同市场,以及协调和平发展核能的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欧洲原子能)。欧洲经济共同体实施了共同农业政策,引入了共同对外关税,并承诺实现货物、服务、资本和人员的自由流动,预示了数十年后将完成的单一市场。在整个冷战期间,这些共同体提供了一个和平一体化框架,与北约更广泛的安全架构并行。
1965年签署、1967年生效的《合并条约》将三个共同体的执行机构合并为单一的委员会和理事会。1986年2月签署、1987年7月生效的《单一欧洲法案》启动了到1992年底完成单一市场的计划,并对许多内部市场措施引入了限定多数表决,减少了国家否决权的范围。单一市场于1993年1月1日正式完成。十个月前的1992年2月7日,各国外长在荷兰城市马斯特里赫特签署了《欧洲联盟条约》;1993年11月1日,该条约生效,欧洲联盟作为法律实体诞生。
主要条约
欧洲联盟及其前身共同体经历了七次主要条约修订。每次改革都重新定义了机构之间的权力平衡,扩大了合作领域,或适应了新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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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4月18日
《巴黎条约》 — 欧洲煤钢共同体
六个创始国将煤炭和钢铁生产置于超国家最高权力机构之下。1952年7月23日生效;在其五十周年纪念日2002年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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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3月25日
《罗马条约》 — 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
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启动关税同盟并承诺成员国实现四大自由和共同农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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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2月17日和28日
《单一欧洲法案》
设定了到1992年底完成内部市场的目标,扩大了限定多数表决,并为环境和研究政策增加了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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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2月7日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 《欧洲联盟条约》
正式创建欧洲联盟,引入欧洲公民身份,制定经济与货币联盟计划,并增加外交政策和司法合作支柱。1993年1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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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0月2日
《阿姆斯特丹条约》
加强欧洲议会的共同决策权,将申根既有法律纳入欧盟法律框架,并扩大就业和社会政策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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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2月26日
《尼斯条约》
重新分配理事会投票权重并调整机构规则,为2004年大规模扩大做准备。2003年2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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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3日
《里斯本条约》
取代被否决的宪法条约,创设欧洲理事会常任主席,引入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赋予《基本权利宪章》法律效力,并制定第50条退出程序。2009年12月1日生效。
机构
《欧洲联盟条约》列出了七个主要机构,每个机构在欧盟的立法、行政、司法或财政治理中都有独特的作用。它们共同形成了超国家机构与成员国代表之间的平衡。
欧盟委员会
委员会是欧盟的执行机构和条约的守护者。它独自拥有大多数欧盟法律的立法倡议权,提出年度预算,谈判贸易和国际协定,并执行竞争和国家援助规则。它由27名委员组成,每个成员国一名,由经欧洲议会确认的主席领导。
- • 驻地:布鲁塞尔
- • 主席:Ursula von der Leyen(2024年–)
- • 任期:五年
欧洲议会
议会是唯一直接选举产生的欧盟机构。其705名议员按国家人口比例代表欧洲公民,每五年选举一次。议会在普通立法程序下与欧盟理事会共享立法和预算权,并对委员会进行政治问责。
- • 驻地:斯特拉斯堡(全体会议)、布鲁塞尔、卢森堡
- • 成员:705名欧洲议会议员
- • 最近一次选举:2024年6月
欧盟理事会
通常被称为部长理事会,该机构根据讨论主题汇集各成员国的国家部长。理事会与议会共同谈判和通过欧盟法律,协调经济政策,并缔结国际协定。其轮值主席国每六个月更换一次。
- • 驻地:布鲁塞尔
- • 十个部门配置
- • 表决:大多数领域采用限定多数
欧洲理事会
与欧盟理事会不同,欧洲理事会汇集成员国的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欧洲理事会主席和委员会主席。它为欧盟提供总体政治方向和优先事项,但不行使立法职能。
- • 驻地:布鲁塞尔
- • 主席:António Costa(2024年–)
-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
欧盟法院
欧盟法院解释欧盟法律并确保其在所有成员国得到统一适用。它包括法院本身和普通法院。从Van Gend en Loos案(1963年)和Costa诉ENEL案(1964年)开始的里程碑式裁决确立了欧盟法作为对国家法院具有约束力的独特法律秩序。
- • 驻地:卢森堡
- • 法官:每个成员国一名(法院)
- • 成立:1952年
欧洲中央银行
欧洲中央银行负责欧元区的货币政策,主要目标是价格稳定。它与欧元区成员国的国家中央银行共同构成欧元体系。自2012年银行业危机以来,欧洲中央银行还通过单一监管机制监督欧元区最大的信贷机构。
- • 驻地:美因河畔法兰克福
- • 成立:1998年6月1日
- • 货币:欧元(EUR)
欧洲审计院
审计院是欧盟的独立外部审计机构。它审查欧盟收入和支出的合法性、规范性和良好财务管理,并发布年度预算执行报告,这是议会解除决定的重要依据。
- • 驻地:卢森堡
- • 成员:每个成员国一名
- • 成立:1977年
其他机构和机关
除了七个主要机构外,欧盟还运营由高级代表领导的欧洲对外行动署、40多个分散机构(包括欧洲药品管理局和欧洲边境管理局),以及欧洲经济和社会委员会和地区委员会等咨询机构。
- • 欧洲对外行动署:外交部门
- • 欧洲边境管理局:外部边界机构
- • 欧洲投资银行:欧盟贷款机构
扩大
扩大一直是欧洲一体化史上最具变革性的进程之一。从六个创始国开始,欧洲共同体随后的欧洲联盟经历了八次连续扩大浪潮,发展到目前的27个成员国。每一轮扩大都需要长时间的谈判、采用被称为"共同体既有法律"的全部欧盟法律体系,以及加入国的政治和经济改革。
第一次扩大发生在1973年,英国、爱尔兰和丹麦加入,这些国家最初都拒绝加入。希腊在恢复民主后于1981年加入,葡萄牙和西班牙在类似的民主过渡后于1986年加入。这些南部扩大巩固了欧洲项目作为伊比利亚半岛和希腊独裁统治结束后的民主共同体的地位。
1995年,奥地利、芬兰和瑞典在冷战结束后加入,将中欧和北欧以前的中立国家纳入欧盟。挪威谈判了成员资格,但在1994年的公投中被否决。规模最大的扩大,通常被称为"大爆炸",发生在2004年5月1日,十个国家同时加入:捷克共和国、塞浦路斯、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于2007年1月1日加入,克罗地亚于2013年7月1日成为第28个成员国。
与几个候选国的入盟谈判正在进行中。土耳其自1999年以来一直拥有候选国地位,但谈判自2018年以来实际上已被冻结。北马其顿、黑山、塞尔维亚、阿尔巴尼亚也拥有候选国地位,在俄罗斯于2022年2月对乌克兰进行全面入侵后,乌克兰和摩尔多瓦自2022年6月起、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自2022年12月起、格鲁吉亚自2023年12月起获得候选国地位。科索沃拥有潜在候选国地位。扩大仍然是欧盟最强大的外交政策工具之一,提供长期的成员资格前景以换取实质性的国内改革。
单一市场和四大自由
于1993年1月1日正式完成的单一市场是欧洲联盟的经济核心。它将成员国的国内市场整合为一个拥有超过四亿消费者的大型空间,由共同规则治理并免除大多数内部障碍。其运作基于四项基本自由:货物、服务、资本和人员的自由流动。这些自由中的每一项都根植于《罗马条约》的创始条约,并通过六十多年的立法和法院判例得到阐述。
除了内部市场,欧盟还维持着关税同盟。所有成员国对从非成员国进口的货物适用共同对外关税,并且不对跨内部边界流动的货物征收关税。欧盟委员会代表整个欧盟在世界贸易组织谈判关税表和商业协定,使该集团在全球贸易中拥有单一声音。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网络覆盖日本、加拿大、南方共同市场、韩国和英国等主要伙伴。
货物自由流动
成员国不得对欧盟境内的货物征收关税或数量限制。相互承认原则意味着在一个成员国合法销售的产品通常可以在整个欧盟销售。
服务自由流动
在一个成员国设立的服务提供者有权在非歧视的基础上提供跨境服务。2006年《服务指令》在受监管的职业和跨境商业中编纂了该制度的大部分内容。
资本自由流动
成员国之间以及成员国与第三国之间的资本和支付流动限制通常被禁止。这一自由支撑着欧洲金融市场的一体化和跨境投资。
人员自由流动
欧盟公民有权在任何成员国生活和工作。他们享有进入劳动力市场、专业资格认可、平等社会福利和家庭团聚的衍生权利。
申根区
1985年的《申根协定》和1990年的《申根公约》取消了签署国之间的系统性内部边境管制。目前有29个欧洲国家参与,尽管为应对严重威胁可能暂时重新实施某些管制。
关税同盟
关税同盟早于单一市场,并通过与土耳其、安道尔和圣马力诺的协定延伸到欧盟成员资格之外。在任何欧盟边境放行自由流通的货物随后可以在整个欧盟自由流动。
欧元区
经济与货币联盟是欧洲联盟最雄心勃勃的政策之一。《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制定了引入单一货币的三阶段计划,其趋同标准涵盖通货膨胀、公共赤字、债务水平、汇率稳定性和长期利率。经济与货币联盟第三阶段于1999年1月1日开始,欧元作为账面货币引入,11个创始成员国的汇率与新单位不可撤销地固定。欧元纸币和硬币于2002年1月1日进入流通,取代参与成员国的国家货币。
欧元区成员资格稳步增长。从1999年的最初11个成员国,该集团已扩大到20个成员国,克罗地亚最近于2023年1月1日采用该货币。丹麦对欧元拥有永久选择退出权,而其他非成员国原则上在满足趋同标准后必须加入。货币政策由欧洲中央银行管理委员会制定,其主要任务是维持价格稳定,定义为中期通胀率接近但低于2%。
2010年至2015年间,欧元区在主权债务危机中经历了最严峻的考验,该危机始于希腊真实赤字规模的揭露。希腊、爱尔兰、葡萄牙、西班牙和塞浦路斯各自需要紧急融资,首先通过欧洲金融稳定基金提供,然后通过永久性的欧洲稳定机制提供。与此同时,欧洲中央银行启动了非常规货币措施,包括长期再融资操作,以及从2015年开始的大规模资产购买,这些措施在2012年欧洲中央银行行长Mario Draghi承诺"不惜一切代价"维护欧元后平息了债券市场压力。
为应对危机,欧元区向银行联盟迈进,通过单一监管机制在欧洲中央银行集中监管最大的信贷机构,并通过单一处置机制为银行处置提供共同框架。欧洲存款保险计划仍在谈判中。欧元如今是世界上第二大储备货币,为欧元区超过3.4亿居民使用,并在许多非欧盟领土作为法定或事实上的货币。
主要政策领域
欧盟在条约定义的广泛政策领域开展活动。在某些领域,如竞争、海关、欧元区货币政策和贸易,欧盟拥有专属权限。在其他领域,包括农业、环境、消费者保护和能源,欧盟与成员国共享权限。
共同农业政策
由1957年《罗马条约》建立,共同农业政策通过直接收入支付和农村发展资金支持农民。它仍然是最大的预算项目之一,并经过多次改革以减少扭曲市场的补贴并促进环境标准。
凝聚政策
凝聚和结构基金将资源引导至较贫困地区以减少发展差距。欧洲区域发展基金、欧洲社会基金增强版和凝聚基金是主要工具,约占欧盟预算的三分之一。
竞争和国家援助
委员会执行反竞争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扭曲性国家援助的规则。合并控制要求通知大型交易,里程碑式案例对全球技术和工业公司处以数十亿欧元的罚款。
欧洲绿色协议
于2019年12月启动,绿色协议设定了到2050年实现气候中和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目标,以及到2030年将温室气体净排放量从1990年水平减少至少55%的中期目标。其"适应55"一揽子计划全面修订排放交易、能源、建筑和交通规则。
通用数据保护条例
自2018年5月25日起生效,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协调欧盟的数据保护法,并对处理欧盟居民个人数据的公司具有域外适用性。国家数据保护机构和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在执法方面进行合作。
数字市场和服务法案
于2022年通过并于2023年和2024年适用,《数字市场法案》针对大型在线守门人,对互操作性、自我优待和数据访问施加事前义务,而《数字服务法案》规定了在线中介机构对非法内容、透明度和系统性风险的责任。
人工智能法案
于2024年通过,《人工智能法案》是世界上第一个全面的人工智能法律框架。它采用基于风险的方法,禁止一小部分应用,对高风险系统施加严格要求,并为通用模型设定透明度和治理义务。
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
由高级代表和欧洲对外行动署协调的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允许成员国在世界事务中寻求共同立场和联合行动。决定通常以一致同意方式作出。永久结构性合作和欧洲防务基金支持更紧密的防务一体化。
英国脱欧 — 英国退出
英国退出欧洲联盟,通常称为英国脱欧,是迄今为止成员国援引《欧洲联盟条约》第50条退出程序的唯一实例。2016年6月23日,英国选民以51.9%对48.1%的优势、72.2%的投票率批准了离开欧盟的公投提案。这一结果启动了一个复杂的法律和政治进程,在未来数年重塑了英国与欧盟之间的关系。
2017年3月29日,首相Theresa May正式通知欧洲理事会英国退出的意向,触发了第50条规定的两年谈判期。在经历多次延期和Boris Johnson接替May担任首相后,双方缔结了《退出协议》,该协议于2020年1月签署并生效。2020年1月31日,英国在成员资格47年后正式停止成为欧洲联盟成员国,成员国总数从28个降至27个。
过渡期从2020年2月1日持续到2020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英国继续留在单一市场和关税同盟内,同时继续就未来关系进行谈判。《欧盟-英国贸易与合作协定》于2020年12月30日签署,并从2021年1月1日起适用。它规定对符合原产地规则要求的货物实行零关税和零配额,但引入了新的海关手续、卫生和植物检疫检查,以及对跨境服务和人员自由流动的限制。
根据《爱尔兰/北爱尔兰议定书》(由2023年《温莎框架》改革),特殊安排适用于北爱尔兰,该议定书使北爱尔兰与某些单一市场规则保持一致,以避免与爱尔兰共和国之间的硬边界,同时在大不列颠岛的港口引入差异化检查。英国脱欧已将欧盟与英国的关系从完全成员资格转变为独特的外部伙伴关系,并且在关于单一市场成本和收益的辩论中仍然是一个参考点。
挑战与辩论
欧洲联盟面临许多持续的政治和机构辩论。最古老的问题之一是所谓的"民主赤字",即担心在欧洲层面作出的决定与国家议会相比缺乏足够的直接民主合法性。一系列条约改革扩大了直接选举产生的欧洲议会的权力,并引入了欧洲公民倡议等工具,尽管学者们继续争论这些变化是否完全解决了这个问题。
2015年和2016年的移民危机期间,超过一百万人从叙利亚、伊拉克、阿富汗和撒哈拉以南非洲经海路抵达欧盟,给申根区和都柏林庇护制度带来了巨大压力。2024年通过的《移民与庇护公约》制定了边境程序、申请人责任和成员国之间强制性团结机制的修订框架。移民和庇护仍然是欧盟内部政治分歧最大的议题之一。
自2010年代中期以来,关于法治的争议加剧,特别涉及匈牙利和波兰。欧盟委员会已就司法独立性、媒体自由和学术自由启动侵权程序,理事会已启动《欧洲联盟条约》第7条程序。2020年《法治条件性条例》将欧盟资金的支付与尊重法治原则联系起来,此后已在几个案例中得到应用。
自俄罗斯于2022年2月全面入侵乌克兰以来,关于战略自主和防务合作的辩论加剧。欧盟通过欧洲和平基金向乌克兰提供了大规模的财政、人道主义和军事援助,并对俄罗斯实施了一系列经济制裁。2017年启动的永久结构性合作和2021年启动的欧洲防务基金,在与北约协调下,引导成员国在军事能力项目和国防工业研究方面的合作。
展望未来,欧盟正在就进一步扩大的制度影响进行广泛反思,特别是在西巴尔干地区和东部地区。于2022年5月结束的欧洲未来会议就气候、健康、民主和经济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广泛建议。实施工作通过立法提案和关于是否需要进一步修订条约以使机构为可能超过30个成员国的欧盟做好准备的持续辩论继续进行。
资料来源
所有CountryReports内容的详细引用、数据参考和机构来源列在资料来源页面。以下官方机构、欧洲机构和学术研究中心是我们关于欧洲联盟内容所依赖的主要权威机构。每个链接指向该机构的主页或相关子网站。
欧洲联盟官方机构
- 欧洲联盟 — 官方门户网站 — 欧盟主要机构、机关和出版物的综合入口。
- 欧盟委员会 — 欧盟执行机构,政策提案、立法和侵权程序的来源。
- 欧盟委员会 — 政策部门(ec.europa.eu) — 涵盖竞争、贸易、农业、数字政策、环境等的总司。
- 欧洲议会 — 直接选举产生的立法机构,设有立法观察站、全体会议记录和委员会报告。
- 欧盟理事会和欧洲理事会 — 理事会会议记录、欧洲理事会结论和轮值主席国优先事项。
- 欧盟法院 — 判例法数据库,包括关于欧盟法律优先地位和直接效力的里程碑式判决。
- 欧洲中央银行 — 货币政策决定、经济公报和欧元区统计数据。
- 欧盟统计局 — 欧洲联盟官方统计办公室,成员国人口、经济和社会数据的主要来源。
- EUR-Lex — 欧盟法律官方存储库,条约、法规、指令和判例法的合并文本。
- 欧洲审计院 — 年度报告、特别报告和欧盟收入与支出审计。
政策研究机构
- 欧洲政策研究中心(CEPS) — 总部位于布鲁塞尔的研究机构,就欧盟机构、经济政策、能源和外交事务进行分析。
- Jacques Delors研究所 — 总部位于巴黎的智库,由前委员会主席创立,专注于欧洲一体化、经济治理和公民身份。
- Bruegel — 总部位于布鲁塞尔的经济智库,提供关于欧盟宏观经济政策、贸易、能源和数字问题的研究和数据集。
- 查塔姆研究所(皇家国际事务研究所) — 总部位于伦敦的独立政策研究所,发表关于欧盟外交政策、英国-欧盟关系和欧洲安全的分析。
同行评审学术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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